山東省首部電梯安全法規《濰坊市電梯安全條例》(簡稱濰坊條例)將于2017年1月1號起施行?!稙H坊條例》專門對乘客乘用電梯的行為做出了規范,這在立法體例上屬國內首創,例如禁止在電梯內嬉戲、打鬧、蹦跳或者在運行的自動扶梯、自動人行道逆行以及在其出入口滯留、強行開啟電梯層門、轎廂門等行為。
《濰坊條例》規定,改造單位未按規定更換電梯產品銘牌的,由特種設備安全監督管理部門責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處一萬元以上三萬元以下罰款。電梯安裝單位移裝電梯的,由特種設備安全監督管理部門責令限期改正,處二萬元以上十萬元以下罰款。
針對電梯困人事件頻發,《條例》明確,接到電梯困人故障或者事故報告后,30分鐘內未趕到現場實施應急救援的由特種設備安全監督管理部門責令改正,處一萬元以上十萬元以下罰款。
總結如下:
1、行政罰款,作為對違法或違章者的一種經濟制裁方法,是行政管理權的一項重要內容。
2、行政處罰適用條件:一是必須已經實施了違法行為,且該違法行為違反了行政法規范;
二是行政相對人具有責任能力;
三是行政相對人的行為依法應當受到處罰;四是違法行為未超過追究時效。
這不是滿足其一,要同時滿足以上四條!
行政處罰的適用方式:
1.不予處罰中包含了違法行為輕微并及時糾正,沒有造成危害后果的,不予行政處罰。
2.從輕或減輕處罰。是指在行政處罰的法定種類和法定幅度內,適用較輕的種類或者依照處罰的下限或者略高于處罰的下限給予處罰,但不能低于法定處罰幅度的最低限度。
3、行政處罰的設定權,這個比較復雜,要點有1.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處罰,只能由法律設定。
2.法律對違法行為已經作出行政處罰規定的,行政法規不得超越法律規定
的給予行政處罰的行為、種類和幅度的范圍另行作出行政處罰規定。
3.地方性法規可以設定除限制人身自由、吊銷企業營業執照以外的行政處
罰。
4.國務院各部、委制定的規章可以在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給予行政處罰
的行為、種類和幅度的范圍內作出具體規定。
5.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和省、自治區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市人民政
府、經國務院批準的較大的市以及經濟特區市人民政府制定的規章可以
在法律、法規規定的給予行政處罰的行為、種類和幅度的范圍內作出具
體規定;罰款的限額由省級人大常委會規定。
6.除上述規定外,其他任何規范性文件不得設定行政處罰。
4.處罰主體限定行政處罰必須由享有法定權限的行政機關或法律、法規授權的組織實施。在中國,只有法律、法規規定享有行政處罰權的行政機關和法律、法規授權行使行政處罰權的組織才是行政處罰的主體。
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處罰權只能由公安機關行使。
《行政處罰法》第四十二條的規定,行政部門在作出下列行政處罰決定之前,應當告知當事人有要求舉行聽證的權利:(1)責令停產停業;(2)吊銷許可證,如撤銷信封生產監制證書,吊銷集郵業務經營許可證;(3)較大數額的罰款。信息產業部發布的《通信行政處罰程序規定》明確:對公民罰款在1萬元以上,對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罰款在10萬元以上,為數額較大的罰款;不告知當事人享有聽證的權利,將導致行政處罰不能成立的后果。
《行政處罰法》規定,1.當事人要求聽證的,應當在收到《行政處罰意見告知書》之日起3日內以書面或口頭形式提出。2.當事人提出聽證要求后,應當在舉行聽證7日前送達《行政處罰聽證會通知書》,告知當事人舉行聽證的時間、地點、聽證會主持人名單及可以申請回避和可以委托代理人等事項,并通知案件調查人員。案件調查人員應當在當事人要求聽證之日起3日內告知法制工作機構或者承擔法制工作的機構,并將案卷一并移送。3.聽證參加人員包括聽證主持人、聽證記錄員、案件調查人員和當事人。當事人可以親自參加,亦可以委托一至二人代理。當事人認為主持人與本案有利害關系的,有權申請回避。4.聽證應當公開舉行,但涉及國家秘密、商業秘密或者個人隱私的除外。